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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外送員買電動機車再放寬 南市率先加碼補助月租費

台南市 113 年率六都之先,加碼補助外送員購買電動機車,考量到外送員工作習性,更首創於空品不良季節期間提供月租費補助,依接單數每月最高可達 800 元,減輕負擔並提高使用意願,用最實際的行動,號召更多民眾一起加入減碳行列。

 

市長黃偉哲表示,臺南市政府長期致力於改善空氣品質,今年率先全國公告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補助方案,針對高行駛里程外送員族群加碼補助 3,000 元,並在秋冬空污季節再投入 150 萬元補助月租費,鼓勵外送夥伴使用電動機車。

 

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,目前兩大外送平台在本市約有 9,000 名外送員,其中約 1,450 名使用電動機車。為鼓勵外送員加入減碳行列,113 年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外送員方案,申請條件由原先需符合前一年度需完成接單 1,000 件之條件,改為完成接單 100 件即可申請,藉此提升外送員汰換意願。

 

環保局提醒,為加速秋冬空污季節空品改善,自今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,更特別針對外送員族群推出月租費補助,依最高接單數之月份進行申請,每月最高補助 800 元,每輛最多可申請三個月,補助名額有限,相關補助辦法詳見「臺南市機車管制及汰舊換新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lowpoll2.easylife.net.tw/delivery_apply_start.aspx)。